法院公告分类信息内蒙古庆源绿色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尚弘投资咨询(深圳)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第07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4426期:第07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2-11-09

内蒙古庆源绿色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尚弘投资咨询(深圳)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根据内蒙古庆源绿色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尚弘投资咨询(深圳)有限公司2022年9月28日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内蒙古庆源绿色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违约金等)、担保债权(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权、抵押担保权、质押担保权等)以及附属合同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权益;与借款人、担保人或第三人就债务清偿事宜所达成的还款协议、债务重组方案、补充协议等合同项下权益)一并转让给尚弘投资咨询(深圳)有限公司。内蒙古庆源绿色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尚弘投资咨询(深圳)有限公司现联合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承继人、担保人及其承继人、相关债务承接主体、清算主体以及其他义务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尚弘投资咨询(深圳)有限公司履行相应的合同义务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的,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尚弘投资咨询(深圳)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含相应担保债权、附属合同权益等)的受让方,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承继人、担保人及其承继人、相关债务承接主体、清算主体以及其他义务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前来尚弘投资咨询(深圳)有限公司协商还款或债务重组。尚弘投资咨询(深圳)有限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左翼后旗甘旗卡镇大青沟街与团结路交汇处(科左后旗城市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0475-5211228;联系人:李佳琦。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2年7月21日(转让基准日)的贷款折合人民币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尚弘投资咨询(深圳)有限公司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及其他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已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原债权人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律师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2.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借款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为准。内蒙古庆源绿色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尚弘投资咨询(深圳)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9日

  
                     
友情链接
金启程2  -  金启程科技 

Copyright © 2011 内蒙古法制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兴安丽景一号楼八楼   邮编:101501  电话:0471-4687547  传真:0471-4687547  邮箱:xxxx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