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伊金霍洛旗矿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宁夏顺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催收联合公告内蒙古庆源绿色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内蒙古优禾物流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分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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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25期:第07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2-11-08

内蒙古庆源绿色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内蒙古优禾物流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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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内蒙古庆源绿色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内蒙古优禾物流有限公司2022年9月28日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内蒙古庆源绿色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违约金等)、担保债权(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权、抵押担保权、质押担保权等)以及附属合同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权益;与借款人、担保人或第三人就债务清偿事宜所达成的还款协议、债务重组方案、补充协议等合同项下权益)一并转让给内蒙古优禾物流有限公司。内蒙古庆源绿色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内蒙古优禾物流有限公司现联合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承继人、担保人及其承继人、相关债务承接主体、清算主体以及其他义务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内蒙古优禾物流有限公司履行相应的合同义务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的,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内蒙古优禾物流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含相应担保债权、附属合同权益等)的受让方,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承继人、担保人及其承继人、相关债务承接主体、清算主体以及其他义务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前来内蒙古优禾物流有限公司协商还款或债务重组。

内蒙古优禾物流有限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河西镇双泡子粮库南100米;联系电话:15648565555;联系人:纪艳学。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2年7月21日(转让基准日)的贷款折合人民币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内蒙古庆源绿色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及其他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已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原债权人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律师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借款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为准。

内蒙古庆源绿色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优禾物流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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