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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21期:第07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2-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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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检察院不慎将开户许可证遗失,账号:047751012000003274,开户行:鄂尔多斯银行银瑞支行。声明作废。

奈曼旗马明扬、徐静丢失房屋产权证书一本,房屋坐落:奈曼旗大沁他拉镇华庭福地小区12-01-041号,证号:1480216022818号,房屋面积121.62平方米。特此声明

2022年10月28日

■限期结算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监测规划院:

2016年9月18日,贵院与我单位签订了《林业工程调查规划设计合同》。按照该合同约定,我单位需向贵院支付林地规划费13万元。请贵院于本公告见报之日起10日内,前往我单位办理结算相关事宜,并提供结算所需的必要手续。如逾限未办理则视为贵院自愿放弃索要该款的权利,我单位将对此款依法处置,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贵院承担。

特此通知

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东胜区分局

(原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林业局)2022年10月28日

■云南银杙投资有限公司与内蒙古灵玑工业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云南银杙投资有限公司与内蒙古灵玑工业有限公司达成的资产转让协议,云南银杙投资有限公司与内蒙古灵玑工业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各方以下事项:

云南银杙投资有限公司已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债权及担保人享有的债权及其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内蒙古灵玑工业有限公司。内蒙古灵玑工业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内蒙古灵玑工业有限公司履行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及借款合同项下其他义务。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转让方:云南银杙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经理 联系电话:13368846364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东风西路香宫国际大厦商务楼1单元11-6附A4

受让方:内蒙古灵玑工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白经理

联系电话:18647777769

联系地址:昊远国际写字楼6楼

2022年10月28日

公告清单:

基准日:2022年6月20日单位:元债务人:鄂尔多斯市华腾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本金:13861482.00元利息合计20596778.36元担保人抵押、保证:1、常文武名下位于东胜区伊化北路10号街坊的94.72㎡(1层)及399.29㎡(2层)面积的商业用房抵押担保。2、杜丽名下位于东胜区伊化北10号街坊的商业用房399.29㎡(3层)面积抵押担保。3、杜霖名下位于东胜区伊化北路10号街坊8号楼1单元1101及1102的295.72㎡面积办公用房抵押担保;保证人:常文武、杜丽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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