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茂春通讯员吴占军)8月12日,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六苏木镇和胜庄新农村村民安某恒因胃疼让村医王某平输液,之后,安某恒突然发病死亡。8月20日,死者家属求助于凉城县综治中心,提出调解申请。经综治中心工作人员调查,和胜庄卫生室村医王某平在输液过程中擅自离开,造成安某恒死亡,应负主要责任。经过反复调解,死者家属与村医王某平等达成协议,由村医王某平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355000元作为本次医疗事故的全部赔偿费,使该纠纷得到及时圆满化解,真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