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规范化监管推行标准化办案监督精准高效防控再出实招“五落实”推进宣传全覆盖惠及校园捕“老赖”法不容情促和解息诉止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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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02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09-25

落实规范化监管推行标准化办案

固阳检察院打造“规范化检察室”跻身全国先进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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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讯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的第五届派驻监管场所规范化检察室考核评定中,包头市固阳县人民检察院驻固阳县看守所检察室脱颖而出,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定为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近年来,固阳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强化人权司法保障为主线,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断规范司法行为,推动驻所检察工作全面深入开展,确保了监管场所秩序安全无事故。该院驻所检察室干警忠于职守,扎实履职,在立足自身工作特点的同时,按照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的目标,全力打造驻所检察室。通过建立在押人员羁押情况台账、推行检察官接待日制度、依法帮助被监管人追回扣押财物和推进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各类案件的办案流程,使办案环节更加统筹合理,严谨有序,有效避免了因人员调整导致工作执行标准不一致的问题,维护了监所的安全稳定。

自争创“一级规范化检察室”以来,该院驻看守所检察室积极推进羁押必要性审查等标准化工作流程,发现监管活动中因存在违法违规情况后,共发出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意见118次。检察官接待被监管人和其法定代理人及近亲属来访20人次;定期对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医疗费、伙食费、卫生费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监管场所无克扣、挪用经费的现象;纠正3起刑期计算错误案件、一起混管混押未成年在押案……同时,在重大节假日、重要政治活动期间,联合看守所、驻所武警中队,开展安全防范大检察,三年内未发生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脱逃等重大事故。此外,该院针对法院判处罚金、没收财产、没收违法所得等涉及“财产刑”执行情况进行检察监督,提出纠正意见12次,确保附加刑不“空判”,其规范化监督流程得到了自治区检察院的肯定和推广。

(肖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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