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信息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光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鄂尔多斯市信达茗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转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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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11期:第1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2-09-20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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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

五原县华荣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11月12日向五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清算注销。经五原县华荣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委托,2022年8月22日内蒙古誉华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内誉华审字(2022)08-01号《五原县华荣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清算后债权审计报告》。清算情况为五原县华荣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诉讼未完结债权共计8569102.17元,以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及违约金等由公司法定代表人黄琴琴承担。

黄琴琴于2022年9月13日与黄磊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书》,根据协议约定及有关法律规定,现李占峰、五原县聚金建筑装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杨伟、李如恒、樊军、梁永伟合计6笔债权资产已依法转让给黄磊,详见附表。上述债权对应的主合同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以及基于债权产生的一切从权利已一并转让给黄磊。为黄琴琴、黄磊联合公告通知债务人及担保人上述债权转让事实。

自公告之日起,请上述6笔债权的债务人及相应的担保人立即向黄磊履行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及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黄琴琴黄磊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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