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鄂尔多斯市非法集资案件资产协调处置中心公告鄂尔多斯市非法集资案件资产协调处置中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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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10期:第1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2-09-16

鄂尔多斯市非法集资案件资产协调处置中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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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兵集资诈骗案全体集资参与人:

鄂尔多斯市非法集资案件资产协调处置中心处置的刘兵集资诈骗案,截止到2022年9月7日该案件已处置资产所得款项共计634933.7元。经鄂尔多斯市非法集资案件资产协调处置中心研究讨论,决定对资金进行退赔分配,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16年4月11日作出的(2016)内刑终79号刑事判决书,确定的依法退赔集资参与人以及集资参与人名单(表一)中的个人实际损失金额,本次分配方案退赔比例约为0.174801%。

现将分配方案向全体集资参与人和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鄂尔多斯市非法集资案件资产协调处置中心以书面材料形式提出,逾期视为同意本分配方案,该退赔分配方案即发生法律效力。

联系电话:0477-3896884

附件1:刘兵集资诈骗案资金退赔表鄂尔多斯市非法集资案件资产协调处置中心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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