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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01期:第07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09-21

整治交通违法行为宣传道路安全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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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讯9月17日上午,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新城区大队在辖区十个路口设卡,对“开车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历时两小时,该大队共查处80余起未系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

查处中,交警发现有的驾驶人为图省事,直接将4S店销售的“安全扣”插到安全带的卡口;有的驾驶人将安全带长期处于插入状态,只是为了逃避处罚,象征性地将安全带搭在胸前,安全带竟然成了摆设。除此之外,甚至有部分乘客怀抱婴幼儿乘坐于副驾驶位置。

根据相关规定,驾驶员在城市道路开车未系安全带的,将被处以罚款50元、不记分的处罚;如果驾驶员在高速公路、快速道路上开车未系安全带的,将被处以罚款100元、记2分的处罚。此次行动,对于机动车副驾驶和后排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适用口头教育警告,不作处罚。

(王永明柳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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