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为了一个久违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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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05期:第10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2-09-07

为了一个久违的笑容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成功化解24年信访积案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近年来,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将党建与信访工作深度融合,形成依托党建抓信访、抓好信访强治理的工作格局,把信访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让信访秩序持续好转,信访结构持续优化,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不断提升。

“冯某某又来了。”

“我去接待吧,咱们法院确实没有她的案子,她的事儿到底怎么回事啊……”

“她也不容易,我真的想帮她解决问题。”

带着满脑的疑惑和深深的无奈,新城区法院立案庭第二团队的小刘又一次接待了信访人冯某某。

冯某某曾多次进行信访,表示对民事判决不服,但法院案件管理系统中无法查到其案件。随着时间流逝、工作人员变动,法院各部门都知道有这样一个信访人,但谁也不清楚其案件情况。新城区法院信访部门的党员干警始终把信访工作作为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次又一次的耐心接待冯某某,倾听其诉求,千方百计为其排忧解难。

直到这一次的接待,小刘无意间发现,冯某某竟然改过名,其信访时所用姓名并非其当年诉讼时所用的姓名。由此信访事项出现了转机,找到了突破口。

经过小刘查询,事情还要从24年前说起。

1998年,内蒙古某房地产公司拟对呼和浩特市展西路进行开发建设并发布了拆迁公告。冯某某夫妇所有的商用房恰好在拆迁范围内,并签订了一份拆迁协议,约定某地产公司给夫妻二人回迁房屋40平方米。之后,由于受规划政策影响,某地产公司未能进行开发。2000年8月,双方又补充签订一份协议,将实际回迁的40平方米改为50平方米。该协议签订后,某地产公司一直未给冯某某夫妇回迁安置房屋。

2005年12月底,新城区法院民一庭受理了原告冯某某夫妇与被告某地产公司房屋拆迁合同纠纷一案。该案经一审、二审、发回重审、再次二审、再审等程序,最终于2015年12月作出再审判决,维持新城区法院(2007)新民一初字第312号民事判决。之后,冯某某仍不断信访,表示对民事判决不服。

小刘了解到案件经过后,立即向部门领导和分管院长进行了汇报。经综合研判,大家一致认为冯某某的根本诉求是房屋顺利回迁,通过将案件导入执行程序则有希望能让冯某某息诉罢访。

针对信访人的信访诉求,新城区法院多次向信访人解释说明,告知其法律程序已经穷尽,且生效民事判决书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2021年初,在工作人员耐心的释法明理下,冯某某最终同意就(2007)新民一初字第312号民事判决申请强制执行,并签署《息诉罢访协议书》,同时,她非常感谢新城区法院工作人员能把她的事情放在心上。

案件进行执行程序后,新城区法院执行局执行员白磊第一时间向呼和浩特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出了协助执行通知书,因该房产初次登记时不规范,无法落宗,不能确定具体房屋位置。在执行员白磊的努力下,经过翻阅历史档案、规划图纸、走访社区,最终确定了房屋具体位置,并协助冯某某办理房本,至此,历经24年的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萨茹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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