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鲁旭)8月30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召开《关于加快推进全区企业用地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新闻发布会。
据介绍,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相关工作安排部署,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对全区企业及厂房用地情况和产权证书办理情况进行了初步的摸底排查,并对各地反馈的问题进行了汇总和梳理,针对问题类型,参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部在推动化解房地产历史遗留“办证难”问题上出台的系列政策措施,会同发改、住建、司法、税务、法院等部门和单位,起草形成《指导意见》,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于8月下旬正式印发。按照文件精神,各级政府作为此次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结合自治区开展的五个方面大起底行动,进一步对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企业用地进行摸底排查,于今年10月底前完成问题台账建立,梳理问题原因,明确责任部门,边摸底边推进,全力推动企业用地产权完善工作。
根据前期初步摸排的情况,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类分析,针对企业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较常见的六种情况提出了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