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讯近日,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处查处了一名携带子弹进站的违法人员。
事发当日9时30分,呼和浩特东车站派出所民警在执勤时接安检员报警称,一名男性旅客在进站接受安检时,发现其所携带的双肩包内装有数枚疑似子弹的危险物品。接报后,民警立即对该旅客的包裹进行了检查。经确认,该旅客携带有不同规格的子弹共计8发。民警随即将其传唤至车站派出所展开进一步调查。经鉴定,该男子携带的8发子弹中有5发为狙击步枪弹,其他3发为普通步枪弹,且每发子弹均有底火。据该男子供述,这8发子弹是其早年间参加单位组织的打靶时,自己私下留存的,此次携带乘车是想返回老家后将子弹送至公安机关。该男子称自己并不知道携带子弹乘车是违法行为,直到子弹被查出时,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为进一步核实该男子供述的情况是否属实,民警依法对其住所进行了检查,最终确定该男子仅留存了携带的这8发子弹。
目前,警方已依法收缴了全部子弹,并给予其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子弹属于违禁品,如果有硬物不慎撞击子弹底火或子弹靠近火源,都有可能被引爆,伤及他人。枪支弹药属于法律严禁私藏、携带的物品,不管出于何种理由,一经发现,将依法予以处罚。 (赵振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