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丹)随着主汛期的到来,为切实推动落实汛期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全面压实非煤矿山企业防范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主体责任,我区积极开展防范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安全隐患排查,加强防范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预测预警和监督检查。
据了解,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聘请相关专家组成检查组,对呼伦贝尔市、赤峰市和锡林郭勒盟5家非煤矿山企业露天采场、地下矿山排水系统、尾矿库防洪系统进行了汛期安全生产检查。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询问、实地查看、反馈意见等方式,重点对相关企业是否建立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可能导致重大险情时紧急撤人制度,地下矿山地下排水系统是否符合“三泵两管”规定,矿区范围内是否存在废弃矿井、老采空区、含水层、岩溶带等情况,露天矿山采场边坡是否稳定、边坡监测系统是否运行可靠,尾矿库在汛期来临前是否进行调洪演算,坝体位移、浸润线、干滩、库水位等在线监测参数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进行了督导检查。
此次检查共发现问题隐患38条,已责成属地应急管理部门下达相关执法文书,对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处理,并监督企业限期落实整改,整改结束由属地应急管理部门复查形成闭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