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拖欠抚养费  法院判决一次性补齐天上不会掉馅饼掉下来的是陷阱建行呼和浩特分行联合呼和浩特市总工会举办夏送清凉公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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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96期:第08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2-08-23

离婚后拖欠抚养费 法院判决一次性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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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结婚是一场因爱相聚,那么离婚则是一次为爱转身。从法律上来说,双方已解除婚姻关系,终止了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但为人父母,“生、养”责无旁贷,虽然你们无法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但能够给孩子一份完整的爱。因为,在孩子的成长中,父母都是那个不可或缺的角色。可有些当事人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在民政局协议离婚或者在法院调解离婚时,自愿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并负担全部或者大部分抚养费,等双方的婚姻解除后,又耍赖不履行义务。近日,一男孩为了追讨抚养费,将亲生父亲告上法庭。

2011年12月26日,彭某与乔某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约定:婚生男孩由彭某抚养,乔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不包括教育费和医疗费。2012年1月至2022年3月间,乔某仅支付抚养费21000元,拖欠10万元。男孩以此诉至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

昆区法院经审理认为,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被告乔某应当按照离婚协议书的约定承担抚养费。拖欠的抚养费应当支付。法院判决如下:一、被告乔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抚养费共计10万元(从2011年12月26日起至2021年12月26日止);二、从2022年1月26日起被告乔某每月承担原告抚养费1000元,至独立生活止;被告乔某享有探视权。

法官说法:

诚实信用原则是我国民事法律的基本原则。离婚协议系离婚双方对婚姻关系、夫妻财产及子女抚养等问题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只要协议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就应得到法律的保护,离婚双方均应诚实而信用地履行协议内容。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即使父母离婚后仍然是父母的子女。所以,父母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也不因婚姻状况的变化而改变。

法条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同时,该法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高锦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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