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河讯近日,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人民政府下发表彰奖励决定,对在托克托县“4·13”火灾扑救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托克托县消防救援大队集体和相关个人予以表彰奖励,为托克托县消防救援大队记集体三等功一次,五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一次,一名同志记嘉奖一次,这是托克托县消防救援大队改革转制后首次获得集体嘉奖。
4月13日22时48分,托克托县某制药有限公司厂房发生火灾,呼和浩特市消防救援支队立即调派力量第一时间到场开展火情侦察、人员搜救和火灾扑救,托克托县消防救援大队共计出动5辆消防车20名消防员,连续作战17个小时,与各方增援力量一道成功打赢了此次火灾扑救攻坚战,现场无人员伤亡。
(魏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