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华:
本院受理原告呼和浩特市佳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田华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0102民初59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22年7月20日
呼和浩特市蒙力威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赵守信与被告呼和浩特市蒙力威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张进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和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22年7月20日
邢敏:
本院受理原告武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邢敏、张鑫、贺鑫、杨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2)内0125民初1096号,现依法向邢敏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市武川县人民法院
2022年7月20日
易卫亮:
本院受理原告陈爱爱诉易卫亮离婚纠纷一案,(2022)内0125民初865号,现依法向易卫亮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市武川县人民法院
2022年7月20日
内蒙古蒙泰牧业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李俊清与郝志强、郝树林、内蒙古蒙泰牧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0921执24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风险告知书、财产申报表、缴款通知书,责令你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即日内履行通知书确定的义务:一、被执行人内蒙古蒙泰牧业有限公司归还李俊清借款本息680000.00元。如未按期履行,则按月利率20‰随本计息,付清为止。二、负担申请执行费9200.00元。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乌兰察布市卓资县人民法院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