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亮通讯员刘跃陆)配合执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然而,一些违法嫌疑人为逃避法律责任,当自己的违法行径败露后,便想着“自保”,从而闯下“祸端”。近日,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一居民醉酒驾车遇到交警例行检查时,竟然猛踩油门撞伤了交警。
6月12日15时许,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分局交管大队岗勤一中队民警在华研中学西门对面道路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蒙K车牌号的越野车驾驶人身上散发着浓烈的酒味儿,驾车男子见酒驾行为暴露,突然猛踩油门冲撞两名执勤交警,致使交警头部和胳膊不同程度受伤,之后逃离现场。
鉴于上述情况,该大队迅速展开侦查工作,一个小时后,该大队民警在东胜区某小区附近发现了撞伤民警的车辆,在驾驶人下车之际将其抓获。经检测,驾驶人陈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59毫克/100毫升,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由于驾驶人陈某拒不配合执勤交警检查,该案移交至东胜公安分局辖区派出所。随后,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之规定,对当事人陈某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此外,陈某因涉嫌危险驾驶,还将面临拘役的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