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事务”化为服务 将“省力”凝成实力借助专业途径 治理校园欺凌构建网络全覆盖多调联动搭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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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97期:第09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09-12

借助专业途径 治理校园欺凌

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推出“一会一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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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讯近日,“包头市法学会青少年校园欺凌问题研究会”成立暨“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启动仪式在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举行,包头市检察院、包头市法学会、内蒙古科技大学、昆都仑区司法局、昆都仑区教育局等单位负责人出席了此次活动。

据了解,近年来,校园欺凌呈现多发态势,严重损害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对校园环境安全造成了非常不利的影响。但是,目前对于校园欺凌没有严格的惩戒,法律责任落实不到位,司法界对于此类问题的研究不够全面、缺乏指导性,不能为预防校园欺凌、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提供理论指导。

针对上述问题,昆区人民检察院利用辖区内拥有众多教育机构的优势资源,联合内蒙古科技大学、昆区教育局,打造了“体验式”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通过先进思想熏陶、游戏互动体验、典型案例分析、分类教育引导等多种方式,对不同年龄、不同领悟能力的青少年进行法治教育,从远离毒品、预防性侵、防范校园贷、杜绝网瘾等多个角度,帮助提升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增强其自我保护能力。同时,建立了包括专门的讯问、询问、宣告室及心理测评、心理疏导、音乐放松、倾诉、谈话室等多个更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未检工作区,与“法治教育体验基地”相互融合,努力提高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的专业化水平,推动建立健全司法借助社会专业力量的长效机制。

启动仪式后,昆区人民检察院又召开了“包头市法学会青少年校园欺凌问题研究会”成立大会,来自不同岗位的学者、专家和法律工作者,从不同的学科领域,对校园欺凌的成因类型和防治措施进行了研讨。

据悉,为了更好地研究青少年“校园欺凌”问题,昆区检察院借助“外脑”,从辖区内相关单位选取专业人士,聘为研究会理事。该院从公、检、法、司四家机构选取了一批熟习刑事法律、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专业领域的办案人员,从教育部门选取了部分研究能力强的教师,从内蒙古科技大学文法学院邀请了法学专家,从团委、妇联、律师事务所等单位邀请了多年从事青少年教育的人员。

包头市法学会副会长沈海秋在成立大会上指出,“该研究会成立后,要认真履行建立和完善青少年校园欺凌问题的研究机制,推进和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工作职能。研究会要按照章程、职能要求,尽快运转起来。”

“校园欺凌,给学生和家庭带来痛苦,研究和解决青少年校园欺凌要从多方面着手,是社会、家庭、学校等共同关注的问题,今后我们通过该平台,群策群力,共同努力,研究形成一些具有前瞻性、指导性的理论产品,既治标又治本!”研究会的理事们也纷纷表示。 (肖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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