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河讯8月29日,呼伦贝尔市鄂伦春旗公安局刑警突然出现在莫力达瓦旗某村,将正在家中的李某抓获。2000年10月,18岁的李某因邻里纠纷将同村的杨某某捅伤后畏罪潜逃。
8月下旬,鄂伦春旗公安局交巡警魏强、邓仰福来到大杨树镇新华村与杨某某进行扶贫对接。谈话中,杨某某向民警反映了一条线索,他发现了一个好像是当年伤害他的嫌疑人不久前在本村出现。魏强和邓仰福非常重视这条线索,根据杨某某提供的车牌号码进行了查询,发现登记人也姓李,与嫌疑人同姓不同名,在莫旗某村居住,存在较大嫌疑,便将线索移送给大杨树刑警中队继续办理。刑警通过系统查询、比对、明查暗访,了解到李某家人正是在当年案发后从鄂伦春旗搬迁而来,而李某则来得更晚,李某平时为人低调少言,务农为生,并已娶妻生子。为确保无误,刑警组织了受害人进行照片辨认,再次强化了李某就是嫌疑人的判断。刑警们赶赴莫力达瓦旗对李某进行抓捕,一举成功。
经讯问,李某供认了其犯罪事实。当年持刀捅伤邻居杨某某后,李某畏罪潜逃,先后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大庆等地打工为生,后潜回莫力达瓦旗生活。但天网恢恢,十八年后,李某仍须为其当年的行为付出代价。
(苏文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