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布大林讯移花接木冒用他人驾驶证,唐某正在为自己的得意之作而沾沾自喜时,却不想自己的行为带来如此严重的后果。近日,呼伦贝尔市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以变造身份证件罪判处唐某拘役六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法院查明,2017年6月,被告人唐某借其朋友刘某的A2E驾驶证,而后告诉刘某驾驶证丢失,其将该驾驶证上刘某的照片变造成自己的照片,经塑封后供自己使用。2018年7月4日上午10时许,被告人唐某驾驶面包车行驶至内蒙古拉布大林农牧场大梁时,被额尔古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查获,民警经询问发现了唐某变造驾驶证的事实。
原来唐某自认为的小聪明,却难掩自己的无知,驾驶证上的照片本应为白底正面一寸免冠照片,而唐某的照片用的却是蓝底,这样的小伎俩怎能逃过警察的法眼。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唐某违反国家管理规定,变造机动车驾驶证,其行为已构成变造身份证件罪。鉴于其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段金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