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期补偿办法和收房公告
东城国际小区15—18号楼业主:
2022年4月26日,鄂尔多斯市新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内蒙古法制报》公告了15-18号楼业主收房领钥匙补偿办法,截止6月26日已经到期。公司考虑到因受疫情影响部分业主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收房,决定从2022年6月27日起对收房及补偿办法再延后15天结束,到7月12日收房领钥匙补偿办法将终止不再公告,恢复《认购协议书》约定的销售价格办理收房领钥匙。望15-18号楼业主看到公告后尽快安排时间来公司办理。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新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6月29日
■仲裁公告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阳光培训学校:
本委受理郭清清(呼劳人仲字[2022]573号)、任玉凤(呼劳人仲字[2022]574号)、宋文娟(呼劳人仲字[2022]575号)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
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2年8月1日上午9时在本委1号仲裁庭(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87号奈伦国际B座1301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判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的20日之内,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22年6月29日
■注销公告
霍林郭勒市拓力褐煤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581M A0R008Q 5C,经公司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并拟向市场监管局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请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特此公告。
霍林郭勒市拓力褐煤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9日
■遗失声明
武瑞环将律师执业证遗失,执业证号:11501201811057346,特此声明。
内蒙古弘森农林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928M 0N R8AP57)法定代表人:乔美荣,营业执照正副本不慎丢失,特此声明。
奈曼旗张廷将土地产权证丢失,土地坐落:奈曼旗大沁他拉镇新开街中段南侧。证号:150525100-33号,土地面积:436.73平方米。特此声明。
2022年6月29日
■债权转让通知
杜利平、杨金元、刘桂珍、王过兵、王英、高树生、张丽霞、单春梅、任晓柱、杨胜利、王桂鲜:
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杜利平等人享有的债权依法转让予刘忠祥,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于2022年1月13日作出(2022)内0627执异19号民事裁定书,将(2016)内0627执1945号执行案件中的申请执行人由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刘忠祥。2022年6月26日,刘忠祥与袁波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其享有的债务人杜利平、杨金元、刘桂珍、王过兵、王英、高树生、张丽霞、单春梅、任晓柱、杨胜利、王桂鲜的贷款本金2875000元、利息6858775.61元(截止2022年4月19日)及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罚息和复利的债权全部转让给受让人袁波。望杜利平、杨金元、刘桂珍、王过兵、王英、高树生、张丽霞、单春梅、任晓柱、杨胜利、王桂鲜等人接到本通知之日起,上述债务人将所欠本金及利息、罚息、复利直接向受让人袁波支付。
特此通知
通知人:刘忠祥2022年6月29日
■仲裁公告
杨红红(身份证号15012119550902763X):
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受理的申请人赵平平与你之间关于《商品砼销售合同》纠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决定书》(呼仲案字[2020]第473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你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联系人:肖政,联系电话0471-4679947)
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