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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64期:第0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2-06-28

上好“入矫第一课”确保教育出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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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讯为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提升矫正教育效果,近日,包头市东河区司法局组织开展了“入矫第一课”,确保社区矫正对象得到集中教育。

上好“入矫第一课”,把好“入矫第一关”。该局邀请了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武玉荣进行授课,在“入矫第一课”学习活动中,武玉荣提醒社区矫正对象要深刻反省自己的行为,感受“高墙”内外服刑的巨大差异,珍惜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监外服刑的机会,服从日常监督管理,不要心存侥幸再犯罪,做到不违法、不违规、不违纪,积极配合矫正监管工作,重新成为对家庭负责任、对社会尽义务的合格公民。同时,武玉荣从心理矫正角度,针对社区矫正对象在初期矫正阶段普遍存在的阻抗、自卑和沟通差等心理状态,进行针对性地教育讲解,拉近与矫正对象的距离,减弱他们的抵触心理,引导其正确看待社区矫正。

用好“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该局现场发放了《社区矫正法》实施两周年纪念口罩和《社区矫正典型案例选编》和《社区矫正法》宣传册100余份,通过精选贴近生活的真实案例让社区矫正对象更直观、更深入地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起到“以案释法”的作用。在警示教育会上,社区矫正管理大队长段新义强调,全体社矫对象在矫正期间特别在重大节假日期间要严格遵守各项监管规定,不越雷池、不踩红线,认真接受矫正,同时,列举个别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因未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而受到处罚的惨痛教训,对矫正对象敲响警钟,希望社区矫正对象引以为戒,严格自律。

今后,东河区司法局将持续开展集中警示教育和心理健康讲座,以最直观的方式触动社区矫正对象的内心,进一步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意识、服刑意识和身份意识,让他们严守监督管理规定,进一步增强社区矫正刑罚执行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肖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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