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提升协商实效贡献政协智慧力量呼和浩特市首个禁毒主题广场建成揭幕自治区司法厅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内蒙古自治区革命文物保护条例(草案)》自治区司法厅召开立法协调会研究讨论《内蒙古自治区高速公路条例(修正草案)》“最美科技工作者”分享科技报国故事中国银行荣获《环球金融》5项大奖
第02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4364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2-06-28

自治区司法厅召开立法协调会研究讨论《内蒙古自治区高速公路条例(修正草案)》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呼和浩特讯 为进一步推进《内蒙古自治区高速公路条例》修正工作,如期完成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立法计划,近日,自治区司法厅会同自治区交通厅召开立法协调会,讨论修改《内蒙古自治区高速公路条例(修正草案)》。自治区司法厅立法二处全体人员和自治区交通厅及其相关二级单位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内蒙古自治区高速公路条例(修改)》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以来,对规范高速公路的管理和经营服务行为,维护高速公路使用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高速公路事业的可持续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但随着《行政处罚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9号)的公布和修改及高速公路的快速发展,一些新问题亟待解决。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高速公路的管理,提升高速公路的服务能力,有必要对原《内蒙古自治区高速公路条例》进行完善,废旧立新。

会上,大家围绕修正案草案中立法目的与适用范围、高速公路管理机制、高速公路建设与养护以及交通安全与应急管理等内容进行了充分讨论,补充完善修改依据、理由,对征集到的专家学者、基层立法联系点等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进行了研究分析。

下一步,自治区司法厅将按照会议精神进一步修改完善《内蒙古自治区高速公路条例(修正草案)》,切实提升修正草案的质量,为充分发挥高速公路在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提供法治保障。

(自治区司法厅供稿)

  
                     
友情链接
金启程2  -  金启程科技 

Copyright © 2011 内蒙古法制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兴安丽景一号楼八楼   邮编:101501  电话:0471-4687547  传真:0471-4687547  邮箱:xxxx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