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春天,乌海的街头总会开满丁香花,一株一株,一朵一朵,娇而不媚,艳而不俗。丁香花清新淡雅、寓意不凡。丁香花开的时候,是气候转暖的季节,即使到了丁香花谢的时候,也依然是乌海最美的季节。
丁香花开在料峭微寒的春天,不管环境多么恶劣,总会努力地绽放,一如没有长大的孩子,有着意想不到的坚强。丁香花因象征高洁而成为乌海的市花,丁香花因积极向阳而成为乌海检察机关的未检品牌标志。
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李林摄
打造品牌 再添工作新活力
看着小羽渐渐敞开心扉,说出了埋藏已久的心里话,邬娟的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让小羽这样的涉案未成年人融入社会、一路向阳,是她最大的心愿。
邬娟是乌海市第一中学的教师,从事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多年,业务好,经验足。从情绪疏导到心理矫治,从团体辅导到个案帮教,近些年,她积极参与到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是“丁香未检”社会支持体系人才库的心理专家。
“丁香未检”是乌海市人民检察院打造的未检工作专业化团队品牌,是乌海市两级检察机关推动未检工作迈上新台阶结出的硕果。
2019年,为了有效推进未成年人检察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乌海市检察院成立了第六检察部,海勃湾、乌达、海南三区检察院重新调整并充实了未检工作人员,共有7名女性参与到未检工作中,一支案前教育预防、案中观护疏导、案后跟进帮教的全流程未检工作专业团队组建起来。
随着未检团队的组建,如何提升未检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成为摆在乌海市检察院面前的一道重要课题。为了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有效地服务涉案未年人,乌海市检察院以落实未成年人检察特别程序为契机,决定整合市、区两级未检资源,打造未检品牌。
2020年12月,极具特色的“丁香未检工作室”正式成立,同步打造的“丁香未检”的品牌l ogo正式亮相,乌海两级检察机关开启了未检工作新征程。
“丁香未检”因花得名,品牌l ogo如花娇艳。
l ogo主图为绿色花枝托起的紫色丁香花。花枝形似双手,支脉纹路暗合黄河河段,寓意乌海未检人将在黄河岸边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丁香花代表着未成年人,象征着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给人以无限期望和美好的向往。花蕊为纽扣造型,寓意乌海未检人将会呵护每一个未成年人,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帮助他们系好人生的第一粒纽扣,引导他们成为积极向上的好少年。
寄予着殷切期望的“丁香未检工作室”成立后,乌海检察机关撑起未成年人保护“绿荫”,积极延伸工作职能,服务未成年人,在预防犯罪的道路上提供温暖与关爱,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心理干预和心理矫治。“丁香未检工作室”成立后,乌海未检人如园丁般一路相伴,用心守护,教育、引导未成年人把握正确的方向,帮助、观护未成年人紧跟时代的步伐,确保青春不迷茫、不掉队。
多元帮教再创发展新辉煌
知道小浩已步入正轨,开始了全新的生活,贺恬的心里满是喜悦。让小浩这样的涉案未成年人打消顾虑、走出阴影,对她而言,是莫大的欣慰。
作为小浩的合适成年人,贺恬参与了案件办理的各个环节,依法履行到场职责,见证、监督整个讯问过程,并对小浩进行了规劝和教育。
贺恬是海南区妇联的工作人员。同邬娟一样,在工作之余,她积极投身到未成年检察工作中,对涉案家庭进行亲职教育,作为合适成年人履行职责,是“丁香未检”社会支持体系人才库的储备精英。
“丁香未检”社会支持体系人才库是“丁香未检”的新生力量,人才库制度的建立是乌海检察机关创新推出的又一工作模式。
法定代理人、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是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特殊检察制度。为了有效保障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乌海市检察院从全市选任了7名中小学心理教师、7名法治宣讲员、8名亲职教育以及合适成年人人才,于2021年1月组建了“丁香未检”社会支持体系人才库。这些人才来源于学校的专职心理教师、团委干事、退休法官、社区工作人员等,在合适成年人到场、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帮教、检察训诫等方面形成合力,推进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制度落实到位。
“丁香未检”社会支持体系人才库建立以来,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帮教、心理矫治、亲职教育等专业服务20余次,对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制度落实到位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了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犯罪后教育矫治工作,乌海市检察机关不断巩固“丁香未检”工作成果,于2022年4月与乌海市公安局、教育局会签了《乌海市罪错未成年人矫正机制(试行)》。针对未成年人不同程度的罪错行为,采取轻重有别、逐渐递进的差异化干预措施,建立对罪错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家庭教育、保护处分等有机衔接的干预制度,有效预防或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实现对实施一般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犯罪行为未成年人的及时性、个性化矫治教育,确保做好罪错未成年人的教育保护管束工作。
“丁香未检”坚持“宽容不纵容”,将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贯穿办案始终,不捕不诉率持续上升,在全区走在了前列。据悉,2020年以来,对初犯、偶犯或者情节较轻、有认罪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不批准逮捕19人,不起诉20人,不捕率、不诉率分别由2019年的33.3%、32.3%上升至60.9%、44.8%,有效减少了涉罪未成年人标签化等问题,为其回归社会创造了条件。
(梁瑞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