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讯5月12日,王某、郭某手捧着锦旗,专程来到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表达谢意。
原来,作为债务人的呼伦贝尔市某建设公司于2009年和2015年两次向债权人王某借款140万,还款日到期后王某向某建设公司索要钱款无果向海拉尔区非诉纠纷调处中心申请调解。4月2日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债务人呼伦贝尔市某建设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前向债权人王某返还借款164万及利息。
4月8日,申请人怀着急切的心情向海拉尔区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负责该案的法官付金华详细了解情况后,当即带领书记员于当日就完成了对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工作,帮助当事人解决了燃眉之急。
该院始终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开展各项工作的宗旨,努力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模式,高效化解纠纷。
(王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