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讯 陈、林两家是几十年的睦邻,两家老人因为关系好,且林家在外都有自己稳定收入,暂不需要草场放牧,故1997年第二轮草牧场承包时,林家将自己应分得的1326亩草牧场留给陈家无偿使用,且承包合同也登记在陈家一人名下,陈家一共承包了林家9口人、陈家10口人的2800亩草牧场。之后,国家对草牧场实施退耕还林补贴政策,陈、林两家的草牧场共享有200多亩的退耕还林补贴,其中陈家60亩。该200多亩退耕还林地在确权时划分在一起,均分在现在林家的草牧场区域内。
林家想要回草牧场自己经营,陈家表示同意。两家老人随后按人数确定了面积并共同丈量了土地,确定了界限并划分了草场。陈家因为自己父亲的老房子及现有房子的宅基地及周围土地划在了林家草场范围内,故仍要求保持原有现状,不予搬离。林家认为陈家将因此多占几十亩土地,要求陈家在其他地方予以弥补。但陈家以自己的60亩退耕还林地在林家的草场一边,使用不方便为由,不同意林家关于草场弥补的主张。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后,林家老二一气之下在未经陈家同意的情况下将网围栏扎进了陈家的草场当中,两家人因此产生矛盾,双方还曾多次上访。
2020至2021年,经镇政府和村委会多次出面协调,最终未能调解成功。2022年4月,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在乌兰吉林村化解农牧民纠纷时,接受了木凯淖尔镇综治办平安办工作人员询问有关该案纠纷的法律问题,双方约定与其他部门联动协商调解该案。
5月12日,鄂托克旗人民法院法官会同鄂尔多斯市中院、市包联办等部门人员对该案进行协调,最终使林、陈两家人达成协议。在签订该协议后,双方当天在法官、包联办主任、镇长、平安办主任、派出所同志、村委会主任的见证下进行打点并履行了协议,双方最终握手言和,并恢复之前的睦邻友好。
(王小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