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通辽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开鲁县大队交警遇见这样一位父亲,因其家住奈曼旗,得知在开鲁县上学的儿子缺少一盏夜读灯,其专程驾驶摩托车给儿子送灯,不料却因准驾不符驾驶报废摩托车上道路行驶,被开鲁县交管大队给予了严厉的处罚。
当日上午9时30分左右,开鲁县交管大队岗勤中队巡逻至开鲁县东风街西段时,一辆红色二轮摩托车自西向东缓慢行驶而来,执勤民警依法将车辆拦停后,对车辆和驾驶人进行例行检查。当执勤民警让其出示驾驶证件时,民警发现该驾驶人所携带的竟是C1驾驶证,这名驾驶人称:他没有考取过驾驶摩托车的证照,执勤民警以涉嫌准驾不符的交通违法行为将该驾驶人带回至交管大队做进一步查证和处理。
经查:驾驶人庞某某,持有C1驾驶证,没有驾驶二轮摩托车的驾驶资格,属于准驾不符。而庞某某所驾驶的摩托车也已经达到了报废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警方给予庞某某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车辆强制拆解报废的处罚。
(孟颖王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