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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95期:第17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09-07

法院公告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包鲜花:

本院受理原告包玉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内0522民初7382号,本院已依法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吉尔嘎朗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通辽市科左后旗人民法院2018年7月5日

黄福山:

本院受理原告王丽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内0522民初7384号,本院已依法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吉尔嘎朗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通辽市科左后旗人民法院2018年7月5日

包风柱:

本院受理原告白明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内0522民初7394号,本院已依法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吉尔嘎朗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通辽市科左后旗人民法院2018年7月5日

吴德力根白拉、赵月荣:

本院已受理原告科左中旗聚鑫元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吴德力根白拉、赵月荣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吴德力根白拉、赵月荣公告送达(2018)内0521民初2598号判决书(一、被告吴德力根白拉、赵月荣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0日内共同偿还原告科左中旗聚鑫元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本金50000元;二、驳回原告原告科左中旗聚鑫元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花吐古拉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左中旗人民法院2018年9月7日

包金良:

本院已受理原告尚德宏诉巴包金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包金良公告送达(2018)内0521民初3381号判决书(一、被告包金良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0日内偿还原告尚德宏借款本金3450元;二、被告包金良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0日内给付原告尚德宏借款逾期利息890元【3450元×0.02元×13个月(2017年1月24日至2018年2月24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花吐古拉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左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9月7日

佟套套:

本院已受理原告白菊花诉佟套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佟套套公告送达(2018)内0521民初3824号判决书(一、被告佟套套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0日内偿还原告白菊花借款本金10000元;二、被告佟套套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0日内给付原告白菊花借款利息5200元【10000元X0.02元X26个月(2016年1月18日至2018年3月18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花吐古拉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左中旗人民法院2018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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