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眼“三专”补短板 提高素能立标杆倾心力打通“经脉”怀真情培树“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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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95期:第08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09-07

着眼“三专”补短板 提高素能立标杆

———包头市人民检察院首创“1带N”模式实施人才培养计划

本报记者王祯通讯员高顺华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当前,尽管检察人力资源紧缺,案件数量、工作任务逐年增加,但对案件质量标准和工作要求更加严格规范,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司法公正的新期盼更加紧迫。要适应新的形势,必须有一支过硬的队伍,必须有一群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检察人。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下大力气,盘活存量,提质增效,用现有的人办现有的事,实现全员相互学习共同提高。”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少波如是说。

“1带N”实施人才培训计划

怎样用现有的人,办好现有的事儿,把传统业务做精做强,把创新工作做好,做到一流?这是摆在检察人眼前的一道难题。

经过深入思考调研,包头市人民检察院首创“1带N”提素能补短板共成长人才培养模式,给出了思路和答案。

8月27日,包头市检察院举行“1带N”提素能补短板共成长人才培养计划启动仪式,“1带N”提素能补短板共成长人才培养计划正式实施。

什么是“1带N”,“1带N”将如何推动检察工作的发展?日前,记者采访了王少波。“要解决检察机关案多人少、人才短缺的问题,在不增加人员编制的情况下,牢牢抓住“人”这一要素,主动把检察队伍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标准,深挖内部潜力,着力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专业素养“三专”检察队伍,提升现有检察人员能力。所以我们提出‘1带N’模式,让固定导师来点对点地传帮带固定学员,有针对性地提高他们的能力和素质,培养他们的办案经验。”

“补短板”加快人才培养步伐

记者了解到,“1带N”提素能补短板共成长人才培养计划是指由一名具有较高党性修养、较强业务能力、较高管理水平、责任心强、传授经验丰富的法学理论与实务界专家和突出业务骨干与数名(一般不超过3名)被培养检察人员组成“1带N”导师制培养模式。“1带N”中“N”指的是包头市检察院全体检察人员,“导师”则实行跨部门选择被培养人员。被培养人实行“4+1”工作制,即被培养人每周在原部门工作4天,跟随“导师”工作学习一天但不限于一天的弹性工作制。要求导师在教中学、学中教,补齐自己的短板,提升自己的素能,实现强者更强,优者更优;采用传帮带的培养模式,让学员把导师优良的政治品格、工作作风、业务能力传承下去,全方位培养学员的政治修养、道德品格、人生观、价格观、法律素养。

对参加培养的学员,采用本部门考核的方式,以学员在本职岗位工作成效,来检验是不是学到了真东西,能力和素养有没有新的提高,办案效率有没有新的提升,工作任务有没有圆满完成。通过这一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快检察人才培养步伐,提升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实现老带新、新促老,互帮互学、共同提高、共同进步。

“传帮带”实现人才强检战略

作为首批培养导师之一的公诉处员额检察官吴经军,是一名有着丰富办案经验的老检察人,当得知自己有幸成为首批12名导师中的一员时,顿时深感责任和压力巨大。“作为导师,不仅要在业务上担当起导师的称号,也要在检察道德方面正确引导被培养人员。同时,按照岗位素能基本标准,制定培训计划,组织专题培训,有计划地让被培养人员学习岗位中所应具备的知识、能力、经验,掌握岗位中所需专业工作技能,并通过检察实践,将多年工作中积累的经验技巧毫无保留地传授给所带的被培养人员,让他们少走弯路。”吴经军告诉记者。

据了解,此次“1带N”提素能补短板共成长人才培养计划中推荐了首批12名员额制检察官为培养导师。通过自愿报名,双向选择,产生首批40名学员,同时明确了传帮带的导师。

“今后在‘1带N’人才培养的实践中,我们将积极探索借鉴‘外脑’来补齐短板,比如从侦查机关、审判机关、行政执法部门聘请导师,跟随他们一起工作学习,丰富我们的知识,同时,积极争取到上级机关、先进地区挂职锻炼培养,开拓视野,并聘请法学专家、司法实务专家开展专题辅导,提升我们的理论水平。另外,导师和学员也可以共同组成课题组,开展理论研究、专题调研,通过工作实践,探索和创新工作方法,实现共同学习,相互促进,共同成长。”作为首批导师之一的王少波对“1带N”培养模式充满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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