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腾席热讯日前,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伊金霍洛旗交管大队查获一起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5月17日晚10时26分,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交管大队民警在阿镇塞维特酒店门前路段查获一辆车牌号为蒙K的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苏某某有酒驾嫌疑。民警将苏某某带往伊金霍洛旗人民医院进一步检测。
经过对苏某某抽取血样进行血液酒精含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10.40mg/ 100ml,已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民警在调查中发现,苏某某曾因一次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一次饮酒驾驶和三次醉酒驾驶共被查处过五次,分别是2012年11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2013年9月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2015年4月因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被处罚;2016年11月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2019年1月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然而就在这种情况下,苏某某不顾自身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继续酒后驾驶。
目前,苏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交警提示:酒驾是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不负责任,多次酒驾更是错上加错,不要等到造成了严重后果,而追悔莫及。
(李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