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林召讯近日,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达拉特旗大队查获一起无证醉驾的交通违法行为。当日,达拉特旗交管大队风水梁中队民警在辖区德敖线45公里处巡逻,发现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白色电动四轮车,行驶不断变道非常可疑。民警判断该驾驶人极有可能饮酒了。于是,民警立即对其进行检查。当打开车门时,驾驶室内散发出一股浓烈的酒味,驾驶人说话不清楚,反应迟钝。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该驾驶人称,未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
民警将驾驶人带回大队进行调查。经公安网查询:,驾驶人刘某某驾驶证状态为吊销状态。据了解,刘某某于2019年5月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达拉特旗人民法院判处拘役45天及驾驶证吊销5年的处罚。
后经相关部门鉴定,刘某某驾驶的白色电动四轮车属于机动车。民警当即对违法嫌疑人刘某某进行了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测试,测试结果为116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民警对刘某某采取强制措施。 (王君平蔺乔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