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公告
内蒙古蒙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门占占与你公司之间关于购销合同纠纷一案,案件编号:呼仲案字[2021]第272号。本案原公告开庭时间为2022年3月18日9时30分,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正常开庭。现本会已恢复正常工作,特依法向你公司重新公告送达《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2年6月30日9时30分在本会仲裁庭不公开开庭审理本案,请按时参加,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联系人:张辰宇,联系电话0471-4614889)
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
2022年5月24日
■遗失声明
乌兰浩特市邦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车辆行驶证、绿本以及牌子丢失:车辆牌照号蒙F25786行驶证 绿本蒙F2169挂 行驶证绿本蒙F26278行驶证 绿本 牌子蒙F21121行驶证绿本牌子蒙F2676挂 行驶证绿本牌子蒙F4016挂 行驶证绿本牌子蒙F2881挂 行驶证绿本牌子蒙FDU 925行驶证 绿本 牌子蒙F3505挂 行驶证绿本牌子蒙F4069挂 行驶证绿本牌子蒙F20335行驶证 绿本 牌子蒙F20459行驶证 绿本 牌子蒙FSZ186行驶证绿本牌子蒙F20698行驶证 绿本 牌子蒙FC2052行驶证绿本牌子蒙F17446行驶证 绿本 牌子蒙F19952行驶证 绿本 牌子蒙F20751行驶证绿本牌子蒙F27632行驶证 绿本 牌子蒙FA1249行驶证绿本牌子蒙F19113行驶证绿本牌子蒙F25289行驶证 绿本 牌子蒙F3843挂 行驶证绿本牌子蒙F21589行驶证绿本牌子蒙F20314绿本蒙F16580绿本蒙F2593挂行驶证蒙F2820挂行驶证蒙F4077挂行驶证蒙F2791挂行驶证蒙F2920挂行驶证
另:王青春不慎将车辆牌照号:蒙F37068行驶证、绿本丢失
特此声明
2022年5月24日
■公告
2021年9月2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
院(下称“呼市中院”)作出(2020)内01破11号之二《民事裁定书》,批准《内蒙古国电电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根据《重整计划》载明内容,内蒙古高悦商贸有限公司(下称“高悦公司”)作为内蒙古国电电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电建公司”)的偿债公司,按照账面价值接收电建公司全部资产及负债,原电建公司全体债权人依法通过偿债公司破产清算程序获得清偿。2021年9月29日,呼市中院根据高悦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高悦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1年10月27日,呼市中院作出(2021)内01破8号《决定书》,指定电建公司清算组继续担任高悦公司管理人。
2022年5月16日,呼市中院作出(2021)内01破8号《民事裁定书》,经法院查明:高悦公司接收电建公司全部资产及负债并对资产和负债进行审计评估。评估报告显示的资产评估值为579318069.57元,负债评估值985397896.36元,净资产评估值-406079826.79元。同时,高悦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确认金额为627846214.98元,待确认债权申报金额为222853508.87元,合计总金额为人民币850699723.85元。高悦公司现有负债数额已明显超过资产数额,应认定高悦公司资产明显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具备破产原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裁定宣告高悦公司破产。
内蒙古高悦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5月24日
■债权转让通知书
张振业、呼和浩特市武川县川河老年公寓、武川县可镇中心敬老院:
我与你们之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现将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2022)内01民终626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所有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王玲(身份证号:15010219690531402X)。望接到通知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王玲付清。
本通知自公告之日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告知。
债权人:王素林2022年5月24日
■仲裁公告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零肆柒捌酒吧: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杨耀天诉你单位要求支付劳动工资争议一案,因你单位地址无人办公,且法定代表人拒绝签收仲裁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委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日期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现定于2022年7月5日上午9时在本委(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地址:临河区解放街北一街原解放派出所院内)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请于开庭后15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2022年5月24日
■仲裁公告
赤峰航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刘栩与被申请人赤峰航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呼劳人仲字【2022】285号)劳动争议一案,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2年6月28日上午9时在本委仲裁庭(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奈伦国际B座1301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判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的20日之内,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22年5月24日
■遗失声明
王河生不慎遗失内蒙古屹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具的购房收款收据2张,房号:馨康花园北区13幢1单元6楼西户,收据号码:0020498(开票日期:2010年7月6日,金额:86500元),收据号码:0005680(开票日期:2009年12月25日,金额:131000元);现特此声明。
张芳(身份证150103198609231129)将呼和浩特永泰城丽景12号楼2单元103号房收据丢失(收据编号0138645金额422887元;收据编号0139183金额110000元),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与永泰房地产集团(呼和浩特)有限公司无关,声明作废。
不慎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法院诉讼费专用票据(黄色联)丢失,姓名:武斌小,案号:(2021)内0622民初4791号,金额:2755元,票据号码:0025109599,特此声明。
呼和浩特市汉氏联合生物科技推广有限公司开户许可证及存款人密码遗失,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呼伦南路支行,账号:0602001509000013343,核准号:J 1910007593301,声明作废。
呼和浩特市汉氏联合生物科技推广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遗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105597317560P,声明作废。
高雅儒将律师执业证遗失,工作单位:内蒙古三恒(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11501201111351987,特此声明。
刘数身份证遗失,证号:152103199305251522,自见报之日起不承担被人冒用而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不慎将郭宇轩出生医学证明丢失,编号:F150346130,声明作废。
不慎将袁果出生医学证明丢失,编号:O 150024457,声明作废。
不慎将于子龙出生医学证明丢失,编号:P150021624,声明作废。
不慎将崔慧恩出生医学证明丢失,编号:O 150305253,声明作废。
照乐宝《出生医学证明》,性别:男,出生日期:2021年12月7日9时55分,生于呼伦贝尔市新左旗人民医院,母亲:安达,父亲:萨仁通拉嘎,出生证编号:U150074182,声明作废。
姜子艺《出生医学证明》,性别:女,于2015年10月2日15时09分在霍林郭勒市人民医院出生,母亲:毕静,父亲:姜明,出生证编号:P150239736,声明作废。
内蒙古程达物流有限公司将公章(编码: 1508240103612)、合同专用章 (编码: 1508240103615)和发票专用章 (编码: 1508240103614)丢失,声明作废。
乌审旗正元商砼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626699468386G)将公章遗失,特此声明。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