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灵庙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包头市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包头市达茂旗司法局针对行政复议机构设置、制度建设、人员场所建设及规范化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障碍,推出四项举措,定向发力全面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迈上新台阶。
对标对表谋定改革方向。达茂旗司法局研究制定了《达茂旗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按照“一级政府只设立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的要求,按照本级人民政府集中行使行政复议职责的要求,确定旗司法局作为本级人民政府的复议机构,自2021年7月1日起,已正式办理旗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件12件。
完善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根据改革要求,对复议场所进行升级改造,配齐配备复议办公室、接待室、听证室、档案室,建设标准化“行政复议庭”。在办公场所张贴行政复议工作流程图,公示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审理、决定与送达等程序性事项,满足行政复议文明、公开、便捷、高效的要求。
强化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合理调配行政复议人员,通过集中司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调任其他单位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公务员招录法学专业人员、增加事业编制等多途径组建行政复议队伍,保障行政复议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满足工作需求。
建立案件办理标准。从受理、答复、审理、决定、送达、归档等各个环节努力推进行政复议办理标准化,实现办案标准“一把尺子量到底”,落实“公正高效、便民为民”和“实质性化解矛盾”的要求。
(乔彦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