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讯 为落实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与内蒙古社会科学院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理论与实务研究战略协作”的精神,进一步深化与内蒙古社会科学院的合作,5月16日,自治区法治培训中心赴内蒙古社会科学院调研学习,并就与社科院相关研究所建立长期战略合作意向进行了初步的交流和探讨,达成合作共识。
座谈会上,法治培训中心负责人就法治培训中心的概况、相关职能、目前培训业务的现状和以后发展方向向社科院相关领导做了介绍,希望借助社科院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独特优势,在法治培训、人才交流、课题调研、理论创新、智库建设、科研成果转化等方面深化合作,为法治政府建设发展做出贡献。
内蒙古社会科学院院长李春林指出,法治建设理论和实务研究统一既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客观需要,也是提升法治建设理论和实践研究的必然要求。社科院作为专业智库能够为法治培训中心精准地推介专业人才,双方可以进一步加强沟通联动,汇聚各自优势资源,共同探索培训工作创新经验的梳理提炼,在建设具有内蒙古特色的法治建设研究基地,搭建法治人才培养和基层调研平台,推动形成高质量的法治建设研究成果等方面携手努力,建立合作机制,细化合作项目举措,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自治区司法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