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虹集资诈骗、付东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自2018年9月由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市协处中心对该案涉案资产进行处置。2022年3月17日开始宁虹集资诈骗、付东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参与人通过微信接龙的方式进行债权人委员会推举(鉴于疫情期间不宜聚集),参与推举60人,集资参与人一致同意成立宁虹集资诈骗、付东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债权人委员会,2022年5月10日在鄂尔多斯市法院执行与信访大楼(东胜区)会议室召开了宁虹集资诈骗、付东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集资参与人代表大会,会议通过了成立宁虹集资诈骗、付东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债权人委员会决议。经集资参与人民主推荐选举、从集资参与人中选出代表7名,成立债权人委员会,委员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两人,主席由胡桂平担任,副主席由闫金莲、高花担任。为确保涉案资产处置的公开、公平、公正,保障案件
公示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至2022年6月7日。公示期间,案件集资参与人如有异议,以书面形
式向鄂尔多斯市非法集资案件资产协调处置中心反映。公示期满视为债权人委员会成员资格合格有效。
联系人:鄂尔多斯市非法集资案件资产协调处置中心专案五组
联系电话:0477-3896867
鄂尔多斯市非法集资案件资产协调处置中心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