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现欠以下各单位工程款,截止2022年5月11日,多次联系各公司均未来办理。现我局依法通知:要求各公司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10日内与我局联系办理。如逾期不办理,我局将择机依法将该款项向公证部门提存,并依法追究各单位的违约责任。(附各施工单位名称)
特此通知。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东胜区分局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