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讯男子嗜酒成性,不喝酒浑身不舒服,一喝酒还老爱酒后驾车,把法律当儿戏。近日,乌兰察布市兴和县的一名“酒鬼”,缓刑期间不思悔改,再次酒后驾车,路遇交警例行检查时,又心存侥幸,企图弃车逃跑,最终被执勤民警抓获。这一下“缓刑”要变“执行”,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事发当日,乌兰察布市兴和县交管大队执勤民警在兴和大道与兴永植物园交叉路口西200米处设卡,对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下午1点左右,一男子驾驶一辆黑色轿车向卡点驶来。当执勤民警对其打出靠边停车手势时,男子突然弃车,企图翻越护栏逃跑。执勤民警见此情况,立即对该男子进行拦截,在一番追逐后,终究还是被民警抓获,该男子此时脸色通红,身上还有一股浓烈的酒味。
经调查,该男子姓张,兴和县本地人。当天中午在一家小饭店吃饭,喝了半斤左右的白酒。通过血液酒精含量检验,张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0.78mg/ml,已到达酒后驾驶的标准。据张某交代,中午吃饭时,陪朋友一起喝了点酒,自认为交警中午不上班,不会被发现,于是心存侥幸开车出门,没想到被民警抓个正着,大呼后悔。
通过民警进一步审讯,原来张某在几个月前曾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其驾驶证已被依法吊销,并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资格。后经兴和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目前正处于缓刑期间,并在其居住地接受社区矫正。
鉴于张某明知自己驾驶证已吊销,在失去驾驶资格的情况下,仍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警方依法对张某作出罚款3000元、行政拘留十七日的处罚决定。同时,兴和县交管大队已将张某的违法情况向当地司法所通报,在提请原裁判人民法院后依法作出严惩。(贾秀杨秀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