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宋宏颖通讯员纪晓红袁耀娟)因在微信群公然发布涉嫌侮辱正在执法执勤的派出所民警的言论,日前,赤峰市松山区穆家营子村的村民杨某(女,1956年出生)受到了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2018年8月5日,松山区穆家营子村换届选举,中午12时许,在村委会“唱票”期间,一名姓杨的女性村民要进入会场时,被在现场执勤的赤峰市公安局松山区分局穆家营子派出所民警拦下,该村民便对此心存芥蒂。当晚6时许,在杨某所在的微信群里,当有人向其询问选举结果时,便在微信群里说了“狗把着门呢”等辱骂警察的言论。随后,其辱警的言行被社区民警在工作中查知,经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后,民警将杨某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询问,违法嫌疑人杨某对其侮辱民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民警依法对嫌疑人杨某作出了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有效地保障了民警的执法权益,有力地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