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讯为确保全区监狱戒毒场所安全稳定,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稳定工作,自治区司法厅部署开展“五一”期间全区监所安全稳定工作专项督察。
此次督察的重点为:一是“五一”期间安全稳定工作安排部署情况。二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和党的绝对领导方面情况。三是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规定执行落实情况。四是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和执勤民警依法履职情况。五是罪犯脱逃、劫持人质、安全生产事故等突发性事件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六是罪犯“三大现场”“三品”管控等民警直接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七是生产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制度落实情况。八是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机制落实情况。九是重点岗位、重要部位视频监控开通上传情况。十是矛盾纠纷和信访工作落实情况。十一是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和监所警务督察员职能职责作用发挥情况。
督察要求,各监狱戒毒单位要充分发挥自身督察力量,进行全方位自查,建立挂牌销帐制度,形成督察问题清单、问责处理清单、限期整改清单台账。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和有关盟市司法局要组织力量对本系统所属单位开展督导检查,并形成本系统台账,限期整改。
自治区司法厅警务督察处将采取视频、电话、书面等形式进行重点督察和随时抽查。
(自治区司法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