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河讯为进一步发挥法治对营商环境的护航、引领和保障作用,为民营经济和各类市场主体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人民法院围绕“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要求,坚持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持续深化机制改革,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全面打响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主动仗。
“我们下大力气健全体系,建成‘院领导专职负责、审管办牵头抓总、多部门分工协作’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机制,配齐建强工作专班,确保大讨论活动取得实效。”托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建军介绍道。据了解,在大讨论活动期间,该院根据上级要求和相关方案,深入思想发动,层层传导压力,共召开工作推进会等20余次,接受上级党委和上级法院专项督导4次,及时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
诉讼服务中心是人民法院面向市场主体当事人的“第一道关口”,为了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该院制定了《关于开通涉企诉讼“绿色直通车”的实施措施》,为涉企案件开通“绿色通道”,促使案件办理全流程“提档加速”。同时,该院诉讼服务中心积极推动诉讼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加强诉讼服务信息化平台的推广和应用,为企业提供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一次通办的诉讼服务。
内蒙古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托克托县施工期间,租用某个体经营者吊车进行作业,工程完工后尚拖欠租赁费用3万元,后被诉至托县法院,该院立案庭将案件引入诉前调解程序。调解中,承租方表示时下资金压力较大,待压力缓解后即还清欠款。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从保护双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的角度出发,引导双方友好协商,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承租方于2022年6月15日前一次性给付欠款。
“结合‘绿色直通车’制度,我们在立案时就对涉企案件进行分析研判,针对适合调解的第一时间引导双方当事人采取‘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模式快速解决纠纷,切实为当事人减轻诉累。”该院立案庭庭长刘全红介绍说。2022年,该院已通过诉前调解方式解决涉企纠纷18起,为企业降低了诉讼成本,全力保障和服务企业健康发展。
“审判执行质效的好坏,直接关乎民心向背,影响司法公信。为进一步落实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自治区高院组织全区法院开展审判执行质效提升‘蒙马奔腾2022’专项行动,我们决心把审判执行质效的持续提升,作为大讨论活动的重要成效全面推进。”托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敏表示。
该院坚持强化扣除审限审批制度,定期对审判质效重点指标进行通报,将涉企长期未结审判、执行案件作为日常监管重点,防止因案件审理时间过长对企业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以来,该院新收案件不存在扣除审限不规范现象,同时清理办结涉企长期未结案件57件,使该类案件存量达到低位。
同时,托县法院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抓手,向辖区民营企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及时了解企业司法需求,大力开展实地走访、普法宣传、以案释法等多种活动,为企业提供常态化、精准化司法服务。2022年,该院组织干警走访久泰新材料公司等十余家辖区企业,收集到意见建议17条,对应制定整改措施27条;与县工商联协作,向全部会员企业发放《致企业家的一封信》《民营企业法律风险提示书》等宣传资料;发布涉企业正面典型案例3件、反面典型案例1件,教育引导干警以案促学、以案促改。同时,该院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电子大屏幕等多种渠道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向企业传递新出台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举措,不断增强市场主体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努力营造重商、亲商、利商、安商的良好社会氛围。 (刘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