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面总结全区法院“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经验做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近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区法院“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总结会议。自治区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宗仁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第二督导组领导同志到会指导。
会议全面总结了大讨论活动工作成效,分析了现阶段存在问题,对巩固深化大讨论活动成果、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行了部署。
会议指出,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丁绣峰在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召开的全区政法机关大讨论活动总结大会上从六个方面充分肯定了大讨论活动的“破冰”成效,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分析了在推进大讨论活动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上存在的问题,对巩固深化大讨论活动成果、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出四点工作要求,在思想认识上,持续强化科学理论武装、破除陈旧观念;在“认责”履职上,精准把握职能作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具体行动上,护航企业发展、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机制建设上,坚持长管长治、常态化推进。为全区法院巩固深化大讨论活动成果、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遵循和行动指南,全区法院要深入学习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强调,大讨论活动开展以来,自治区高院党组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党委政法委的部署要求,强化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全面统筹、一体谋划,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活动方案和督导方案,及时召开部署、推进、调度会议,由院领导带队组成8个督导组实地督导,带动全区三级法院务实推进大讨论活动各项部署,确保大讨论活动高效推动、有序开展。全区各级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有力推动,广大干警积极投入、踊跃参与,通过学习教育打破思维定势,通过研讨检视破除思想桎梏,通过开门纳谏广泛接受监督,通过案件办理回应企业诉求,增强了明责于心、“认责”于身、履责于行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出了一批务实举措,解决了一批突出问题,完善了一批制度机制,整个活动进展有序、扎实深入,取得了初步成效,展现了全区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
会议要求,全区各级法院和广大干警要深刻理解开展大讨论活动的深远考量,把这次大讨论活动作为新的起点,在提高思想认识常态化、整改工作常态化、化解积案常态化上下功夫,不断把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向纵深推进。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持续解放思想、破除陈旧观念。全区各级法院要继续把讲政治、转思想、改作风紧紧抓在手上,引导广大干警树牢正确执法司法理念,决不能再走机械执法、任意妄为的旧路老路;要进一步护航企业发展,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区各级法院要切实发扬钉钉子精神,动真碰硬解决困难,确保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真正取得实效;要进一步强化司法权制约监督,锻造公正廉洁的法院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在强化监管效能上下功夫,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切实防止司法不公、司法不廉问题发生,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法院队伍;要进一步强化活动成果转化,推动机制建设长管长治。各级法院要深入研究解决检视问题整改、涉企案件办理中发现的共性问题,立足工作实际,强化制度机制间的衔接配合,做好活动成果转化,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际成效来检验全区法院大讨论活动的“成色”。
自治区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蒲伟刚主持会议,自治区高院班子全体成员,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各部门负责人及大讨论活动相关负责人在高院主会场参加会议;全区各中、基层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及大讨论活动相关负责人在各视频分会场参加会议。 (自治区高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