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费过低,村民们多次上访,承包人有苦难言……”日前,这一困扰双方当事人多年的“老大难”问题得到妥善解决;说起来,有一支法律志愿服务队起了大作用———这就是乌兰察布市察右前旗三岔口乡十二洲行政村法律志愿服务队。
据了解,该行政村西南河自然村原有一块130亩集体机动地,由于该土地比较贫瘠,加之该自然村外出人口多,多年一直无人耕种。2008年,该行政村为了解决土地撂荒问题,以为期三十年、一次性支付11000元的价格承包给了集宁区的张某某,张某某承包该土地后,打了机电井,对该土地进行了整理。种植几年,由于收益微薄,以每亩每年200元的价格转包给高某某,高某某在该土地种植了中药材。几年后,农村土地承包价格逐年上涨,平均达到了每亩每年260多元。于是,该自然村全体村民以该土地承包费过低,多次到村委会、乡政府反映,要求村委会与承包者张某某协商提高土地承包费。2019年秋季,该自然村全体村民试图阻止高某某起获中药材;2020年春季,该自然村全体村民试图阻止高某某种植中药材。鉴于此,张某某承诺给付该自然村全体村民每亩每年160元,该自然村全体村民罢访。但是,张某某的承诺一直没有兑现。为此,该自然村全体村民再次上访,并扬言要拔掉高某某种植的中药材,高某某躲避不进村,中药材处于失管状态,牲畜损毁时有发生。
在党史学习教育中,乌兰察布市察右前旗人民法院指派工作人员到该行政村开展帮扶工作,工作人员到达该行政村后,联合该旗农牧局在职老干部王振文和该旗融媒体中心记者韩春然成立了“十二洲行政村法律志愿服务队”,李志宇兼任该法律志愿服务队队长,该法律志愿服务队成立以来,义务为该行政村全体村民提供婚姻家庭、合同、农村土地承包、土地确权等法律咨询。
获悉上述矛盾纠纷后,李志宇带着他的队员在三岔口乡副乡长马文慧的主持下,即时组织该自然村全体村民代表、张某某、高某某到村委会协商解决。在调解中,该法律志愿服务队从“合同订立、公平原则、情势变更、口头承诺”等方面逐一说起,为双方进行了法律释明。双方听了法律释明后,各有退让但仍相持不下。在这种情况下,该自然村全体村民代表提议:张某某与十二洲村委会于两年前达成合同变更,由于张某某未履行合同变更规定的承包费,要求十二洲村委会与张某某解除土地承包合同。由此,张某某提出对合同部分内容再次适当变更,即从2020年到2026年每亩每年承包费提高到110元,并按期限足额给付,如果届时不履行合同,高某某的转包费直接交到该村委会,由该村委会予以处置。对此,该自然村全体村民代表一致同意;随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补签了土地承包合同。
纠纷解决后,高某某握着王振文的双手激动地说:“你们的工作做得真是及时又恰到好处,既为村民们解决了实际问题也为我化解了忧愁,我的中药材今年可以放心地种植收获了!” (郭成 李志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