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金丽通讯员杨柳谢杨)3月31日,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扩展行政诉讼案件相对集中管辖工作”新闻发布会,并就呼伦贝尔市新增三家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法院事宜发布公告,向社会公众广而告之。
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是指中级人民法院通过统一指定的方式,将部分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交由其他基层人民法院集中管辖的制度。其中,相对集中管辖形式分为集中管辖和异地管辖。
自2016年呼伦贝尔市7家基层法院开展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以来,在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法院集中管辖新巴尔虎左旗、新巴尔虎右旗和陈巴尔虎旗人民法院辖区第一审行政案件,海拉尔区人民法院异地管辖满洲里市、鄂温克旗法院辖区第一审行政案件,满洲里市人民法院异地管辖牙克石市人民法院辖区第一审行政案件,牙克石市法院异地管辖海拉尔区法院辖区第一审行政案件的过程中,两级法院积极探索、因地制宜、大胆尝试,切实发挥了集中管辖的积极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据介绍,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批复同意,自4月11日起,呼伦贝尔新增扎兰屯市人民法院、阿荣旗人民法院和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法院三家基层法院为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法院,其中由扎兰屯市法院管辖阿荣旗法院辖区的第一审行政诉讼案件,阿荣旗法院管辖莫旗法院辖区的第一审行政诉讼案件;莫旗法院管辖扎兰屯市法院辖区的第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届时,起诉人可在本地法院或异地管辖法院递交起诉材料,向异地管辖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通过邮寄方式邮寄起诉状等诉讼材料,也可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微信小程序和“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提交材料,办理相关诉讼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