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兴昌讯巴彦淖尔市五原县人民法院在开展“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中,行政审判庭针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不出声”问题,多次讨论、研判,提出三项措施彻底解决改问题。
一是在向行政机关送达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告知书》里明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必须发言。二是在法庭辩论环节,法官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发表意见。三是在当事人互相发问环节,法官主动询问原告是否向行政机关负责人就案件事实等方面提出问题,并要求其回应。 (苏黄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