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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13期:第1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2-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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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送达公告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归园田居文化社: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葛梦滢、徐越与你单位的劳动报酬争议案件(鄂劳人仲字[2022]71号、鄂劳人仲字[2022]79号)。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5月25日上午9时30分在鄂尔多斯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仲裁庭开庭审理葛梦滢一案,于2022年5月25日上午10时30分在鄂尔多斯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仲裁庭开庭审理徐越一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开庭后15日内,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

鄂尔多斯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22年3月22日

■减资公告

内蒙古众益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经股东会决议,将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减至1620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

内蒙古众益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2日

■减资公告

内蒙古西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经股东会决议,将注册资本36400万元人民币减至21840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

内蒙古西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2日

■公告

鄂尔多斯市胜华石油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

我委于2021年11月2日对你单位职工刘军(身份证号:612728196704160633)作出劳动功能障碍伤残等级八级,生活自理障碍等级为无生活自理障碍等级,确认停工留薪期为十二个月的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刘军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请你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我委(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市一中西墙财富大厦A座915)领取,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如你单位对此鉴定结论有异议,请你单位自鉴定结论送达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内蒙古自治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鄂尔多斯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2年3月22日

■公告

内蒙古索洛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本会根据申请人王凯向本会提出的仲裁申请及申请人与你之间签订的《索洛教育短期培训就业安置协议》中的仲裁条款,受理了因上述合同所引起的争议仲裁案件,案件编号为(2021)包仲字第0639号。请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申请书、仲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员选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仲裁员选定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7日内。公告期满后第8日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请你于仲裁庭组成后的5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和开庭通知书,开庭时间为组庭后的第15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地点为包头仲裁委员会,逾期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仲裁裁决书的时间为开庭后第30至45日内,逾期视为送达。(本会地址:包头市九原区开元大街1号,新党政大楼副楼D212室,联系电话:0472-5618912)。

包头仲裁委员会2022年3月22日

■债权转让通知书

陈埃琴:

内蒙古蒙利源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张展豪协商一致,将内蒙古蒙利源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2015)伊民初字第1842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全部债权及从权利,判决内容:一、被告陈埃琴(债务人)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返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东颐支行(后变更为内蒙古蒙利源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本金1312848.54元及截至2015年1月28日前的积欠利息6648307元,并支付从2015年1月29日起至借款实际给付之日的罚息、复利(罚息和复利的利率均按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0%确定);二、若被告陈埃琴未在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期限内返还上述第一项确定的款项,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东颐支行(后变更为内蒙古蒙利源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有权依法折价或拍卖、变卖被告陈埃琴提供的抵押物即位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团结路6号街坊A号楼118号(房产证号为鄂房权证东胜区字第066877号,他项权证号为鄂房他证东胜区字第20102436号)房产,并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案件受理费17214元,减半收取8607元,由被告陈埃琴负担]依法转让予张展豪。现向陈埃琴通知如下:自通知之日起应当向债权受让人张展豪履行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2015)伊民初字第1842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全部债权,公告之日视为送达。

特此通知

通知人:内蒙古蒙利源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3月22日

■公告

刘君:

本会根据申请人包头市润友食品加工园有限公司向本会提出的仲裁申请及申请人与你之间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中的仲裁条款,受理了因上述合同所引起的争议仲裁案件,案件编号为(2021)包仲字第0073号。该案件已于2022年2月7日组庭。因包头疫情防控原因,该案件在公告开庭日期内未能开庭,故对开庭时间重新予以公告。请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暨公告期满后的第8日上午9时30分到庭参加仲裁(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开庭地点为包头仲裁委员会D209室,逾期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仲裁裁决书的时间为开庭后第30至45日内,逾期视为送达。(本会地址:包头市九原区开元大街1号,新党政大楼副楼D212室,联系电话:0472-5618912)。

包头仲裁委员会2022年3月22日

■公告

内蒙古索洛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本会根据申请人崔雅琪向本会提出的仲裁申请及申请人与你之间签订的《索洛教育短期培训就业安置协议》中的仲裁条款,受理了因上述合同所引起的争议仲裁案件,案件编号为(2021)包仲字第0640号。请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申请书、仲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员选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仲裁员选定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7日内。公告期满后第8日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请你于仲裁庭组成后的5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和开庭通知书,开庭时间为组庭后的第15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地点为包头仲裁委员会,逾期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仲裁裁决书的时间为开庭后第30至45日内,逾期视为送达。(本会地址:包头市九原区开元大街1号,新党政大楼副楼D212室,联系电话:0472-5618912)。

包头仲裁委员会2022年3月22日

■公告

原杭锦后旗小镇酒馆(经营者:李爱英):

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杭锦后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杭人社监先告字[2021]第4号),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三)项和《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标准》规定,拟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贰仟元(20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你单位(李爱英)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你单位(李爱英)可于收到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之日起7日内向本局进行口头或书面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放弃该权利。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

杭锦后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22日

■公告

原杭锦后旗小镇酒馆(经营者:李爱英):

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杭锦后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杭人社监理告字[2021]第4号),限你单位(李爱英)在收到本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支付杨润林2020年3月份至8月份工资壹万零陆佰元(10600元)。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你单位(李爱英)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你单位(李爱英)可于收到本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之日起七日内向本局进行口头或书面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放弃该权利。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

杭锦后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22日

■公告

包头锐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会根据申请人苏利东向本会提出的仲裁申请及申请人与你之间签订的《包头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受理了因上述合同所引起的争议仲裁案件,案件编号为(2021)包仲字第0198号,该案件已于2022年2月14日组庭。因包头疫情防控原因,该案件在公告开庭日期内未能开庭,故对开庭时间重新予以公告。请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暨公告期满后的第8日下午3时到庭参加仲裁(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开庭地点为包头仲裁委员会D209室,逾期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仲裁裁决书的时间为开庭后第15至30日内,逾期视为送达。(本会地址:包头市九原区开元大街1号,新党政大楼副楼D212室,联系电话:0472-5618906)。

包头仲裁委员会2022年3月22日

■仲裁送达公告

刘振:

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受理的申请人王俊山与你关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0)鄂仲字第0329号],本会已于2022年1月18日作出(2020)鄂仲字第0329号《裁决书》。现将上述《裁决书》向你公告送达,限你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领取(联系电话:0477-5117034),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

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

2022年3月22日

■减资公告

乌拉特中旗鸿睿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824M A0PRN HE25),经股东决定减少注册资本,由原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减至人民币100万元,请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或要求债务担保,特此公告。

乌拉特中旗鸿睿商贸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2日

■遗失声明

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以下单证遗失:<保险标志>2份,印刷流水号为13000100002020947622、2020948440;<空白保单>7份,印刷流水号为11000000001910262278、1910262527、1910262253、1910262525、1910262255、1910262267、1910106377;<强制保险单>1份,印刷流水号为11032000321910044693。

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空白保单>遗失,单证简码PC0000,印刷流水号为11000000001910108877,共两联,声明作废。

呼和浩特市惟一商贸有限公司将银行开户许可证正本及存款人查询密码遗失,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支行,账号:500101040015480,核准号:J 1910004631802,声明作废。

鄂伦春自治旗甘融散热器有限责任公司獭兔养殖分公司,2004年成立,2009年被吊销。工商注册号:152127180084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723M A0R2ABF2W,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本、副本、税务登记证,特此声明作废。

呼和浩特市瑞安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将蒙ARA504车辆营运证注销,营运证号:150101070022,特此声明。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尼尔基镇悦盛经贸商行将税控盘丢失,税控设备编号:499953129204,声明作废。

202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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