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破传统立案方式保障经济高速发展多维推进提升质效各项任务落地见效立足法院工作职责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真诚回应企业诉求涉企案件加速办理畅通纠纷解决渠道  推行便民利民举措开辟企业绿色通道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落实文明执行理念  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学习研讨交流经验  增强依法履职能力暖心调解欠薪案  案结事了促双赢助企纾困解难传递司法温度现场办公接访群众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案件审限管理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第07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4310期:第07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2-03-16

落实文明执行理念 服务民营企业发展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科布尔讯崔某申请执行察右中旗某矿业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涉案标的1328722元。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通过采取网络查控、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等措施,督促被执行人履行811800元,剩余未执行到位的516922元,该院经调查后,查明因经济不景气回款不及时,被执行人无能力支付剩余款项,其名下有生产设备可执行,但综合考虑到被执行人系民营企业,一旦处置生产设备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鉴于此,经深入调查了解,察右中旗人民法院裁定,查封矿业公司厂房内存放的成品石料30000立方。经过协商,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待被执行人将石料卖出,即刻返还崔某剩余款项。

该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强化服务民营企业的意识,既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兼顾了辖区内民营企业的经营发展,让企业既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又体会到了司法的温度。

(察右中旗法院供稿)

  
                     
友情链接
金启程2  -  金启程科技 

Copyright © 2011 内蒙古法制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兴安丽景一号楼八楼   邮编:101501  电话:0471-4687547  传真:0471-4687547  邮箱:xxxx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