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信访局部署全区“化积案、治重访、促稳定”攻坚行动包头市再次入围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候选地区开展消防产品检查消除火灾安全隐患赤峰市开展“3·15共促消费公平”全民法律知识有奖竞答活动中银保险内蒙古分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再上台阶研讨检视深入整改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公共法律服务进乡村优化营商环境促发展
第02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4310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2-03-16

包头市再次入围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候选地区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本报讯(记者王祯)近日,记者从自治区司法厅获悉,包头市时隔两年后再次入围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综合候选地区名单。

2021年8月,中央依法治国办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2021年版)》,部署开展全国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包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示范创建工作,市委书记孟凡利,市长张锐多次强调:“要打造一流法治化环境,建设诚信政府、法治政府、诚信社会、法治社会”。市委依法治市办根据《方案》要求,组织相关单位部门逐项对照指标体系,列出补短清单,对示范创建的10大项102项具体指标进行大起底、大汇总,逐项建立考核档案,并对涉网络检索的45项指标进行自检自查,组织对15个市直重点部门和10个旗县区开展专项督察,及时查缺补漏,高质量完成“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网上申报任务。经自治区评估组审核评定,包头市被推荐参加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创建项目评选。

经第三方专家组层层筛选、逐一审核评定,包头市顺利通过第一阶段网上评审,进入第二阶段评估。在第二阶段,专家评审组将通过多种方式,对包头市示范创建工作进行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和实地核查评估。包头市司法局将全力以赴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打造“法治包头”新名片。

  
                     
友情链接
金启程2  -  金启程科技 

Copyright © 2011 内蒙古法制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兴安丽景一号楼八楼   邮编:101501  电话:0471-4687547  传真:0471-4687547  邮箱:xxxx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