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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05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2-03-08

呼和浩特:居家隔离居民外出必须经社区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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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讯3月3日上午,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第17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针对市民提出的居家隔离人员应注意哪些问题,呼和浩特市疾控中心副主任王大伟表示,居家隔离的市民居家期间原则上不要外出、不要接受探视,社区工作人员也将实时与其视频对话,对居家隔离情况进行监督。如要外出,必须向社区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全程正确佩戴口罩,点对点前往目的地,不许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在完成后迅速返回居住地。

据介绍,对居家隔离人员,社区工作人员登记所有居家隔离人员信息,居家隔离人员每天早、晚自我进行体温测量,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主动报社区医学观察员,如果在监测过程中发现隔离对象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时,主动向社区报告,社区管理人员则会及时向辖区疾控机构报告,并按规定立即转至设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排查就诊。

(王树天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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