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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05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2-03-08

立足司法行政职能 聚焦服务企业发展

自治区司法厅发布服务保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三十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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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袁雪英)3月4日,自治区司法厅召开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大讨论活动新闻发布会。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张瑞和就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大讨论”活动开展情况和《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关于服务保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三十条措施》向媒体和社会公众进行发布。

张瑞和介绍,全区政法机关“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开展以来,自治区司法厅围绕落实全区营商环境大会精神,立足司法行政职能职责,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服务高质量发展,聚焦群众办事方便和服务企业发展,扎实推动“大讨论”活动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同时,自治区司法厅推出了《服务保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三十条措施》,从全面依法治区、行政立法、政务服务、行政执法监督、基层社会治理、公共法律服务等方面出实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原有基础上实现新突破,更大程度方便群众和企业。

一是着力营造法治建设环境,通过定期通报、督察督办、提请约谈等手段,推动党政机关切实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二是着力完善法规制度环境,坚持开门立法,通过自治区政府网站、司法厅网站和12348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广泛征求意见。三是着力构建政务服务环境,优化行政审批流程、落实减证便民利企举措、优化行政复议网上申请流程。四是着力规范行政执法监督环境,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行规范性文件制发和备案零报告制度、开展涉及“放管服”改革、煤炭领域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五是着力优化基层社会治理环境,组织开展“调解促稳定、喜迎二十大”专项行动、组织普法讲师团成员深入企业、开展嘎查村(居)法律顾问“五个一”活动。六是着力优化法律服务环境,升级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网络平台、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关于优化公证服务更好利企便民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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