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讯日前,乌兰察布市公安局集宁区分局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联合集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开展的检查“进口冷链食品”行动中,查处了两名涉案违法人员。
2022年1月21日,集宁区某饭店刘某、金某某违反了集宁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下发的“集新冠防发【2022】1号”“关于暂缓购进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口水果的通知”的公告,购进30箱进口冷链食品,在卸货过程中,被集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获。
2022年1月22日,集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该案移交乌兰察布市公安局集宁区分局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该大队依法将违法人刘某、金某某传唤至办案中心,告知其违法行为后,依法对违法人刘某、金某某作出了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郭成王宏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