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讯近日,呼伦贝尔市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发布《关于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法律规定的通告》,向全社会传递强烈信号,坚决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通告》共10条内容,明确了法律法规关于做好消防安全管理的硬性要求,其中包括2次明确强制执行、6次明确行政处罚、7次明确追究刑事责任,对严重冲击人民生命安全底线的违法行为硬起手腕、严厉打击,向全社会传递以高压态势震慑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的强烈信号。
《通告》进一步明确了任何单位和个人要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和义务,自觉维护消防安全环境,配合职能部门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违法行为整治,对于阻碍公务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消防救援机构依法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公安派出所可以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法院、检察院要积极支持各级人民政府对消防领域安全隐患的整治行动,依法查处各类妨碍专项整治的违法犯罪行为等。
《通告》首次在市级层面建立起消防救援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在消防安全工作方面的联动机制,专门提出法院、检察院要积极支持政府做好安全隐患整治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检察机关可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诉讼专项工作,这将更有利于发挥消防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的资源、专业和监管优势,有效推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 (包文军 敖日格勒)